根据不同年龄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和营养需求,国家制订相关国家标准,以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。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热能,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维生素和矿物质、卫生指标等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。不同的国家标准因为适用对象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规定。
1、GB 10766—1997《婴儿配方乳粉食品I、Ⅲ》
以新鲜牛乳或羊乳(或乳粉),脱盐乳清粉(配方Ⅱ)、饴糖(配方Ⅲ)、精炼植物油、奶油、白砂糖为主要原料,加入有效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,经加工制成的供6个月以内婴儿食用的粉末状产品。该标准规定,蛋白质12.0%~18 0%(其中配方Ⅱ要求乳清蛋白:酪蛋白为6:4),脂肪25.0%~31.0%。
2、GB 10765—1997《婴儿配方乳粉I》
以新鲜牛乳(或羊乳),白砂糖、大豆、饴糖为主要原料,加入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,经加工制成的供婴儿食用的粉末状产品。该标准规定,蛋白质≥17.0%,脂肪≥18.0%。
3、GB 10767—1997《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》
婴儿配方粉适于O-1 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粉状食品。该标准规定,蛋白质10.0%~20. 0%,脂肪≥20.0%。
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粉:适于6—36个月龄婴幼儿食用的粉状或片状食品。该标准规定,蛋白质15.0%一25.O%,脂肪15.0%~25.0%。